穿成年代文失憶男配的早死妻子 — 第 1 章

第1章 第1章

◎已婚揣娃◎

林甜連軸轉了半個月後,終于忙完了開連鎖餐廳的事情。她給自己放了個假,決定好好睡一覺。

長時間睡眠後,林甜醒過來後覺得腦袋都是蒙的,嗓子發幹,她也有些渴了。

她準備下床給自己倒水喝,坐起身卻發現,這根本不是她的房間。

林甜一下子清醒過來,睡意也完全消失了。她環顧四周,床是簡陋的木板床,房子居然是土牆。屋子裏只有一個看起來很有年代感的箱子和破舊的木頭桌子。桌子上放着一個暖水壺,旁邊還有幾個寫着為人民服務或者畫着紅雙喜的搪瓷缸子。

林甜頭疼欲裂,她不覺得法制健全的現代社會,自己會毫無察覺的從有指紋鎖的房子裏被人轉移到這種地方。

林甜又低頭看去,床邊擺放着一雙藍色布鞋。她連忙穿好鞋子去照鏡子,鏡子裏的人柳葉眉,杏仁眼,鼻子高挺,嘴巴小巧,和她的臉一模一樣。只是看起來臉色很差還發黃,人也更瘦一點。

她又看向雙手,這雙手上居然到處都是繭。她自己的手上雖然有繭,卻只有左手有。林甜肯定,這不是她自己的身體。得益于她豐富的看小說經驗,林甜有個匪夷所思的猜想,所以自己這是穿越了?

林溪有些迷茫,又不解的坐在床邊發呆。

突然,門口傳來一陣敲門聲。

帶着地方口音的一位大娘在門口喊着:“二丫,你還睡呢,快給娘開門。”

或許是原身的原因,林甜居然能聽懂。

看來這人是這具身體的親娘,林甜快速起身,或許自己想知道的都能從這位繼承過來的娘身上打聽到呢,可不是要積極一些嘛。

她踩着院子裏的土路,走到門口給人開門。

剛一打開,就見到一位穿着土氣,風韻猶存的大娘。她一見到林甜,嘴巴就不饒人,機關槍似的說道:“你說我都來勸你好幾次了,這都快三個月了,那個楚辭一封信都沒有,也沒個電話。就你是個榆木疙瘩,還相信他會回來接你。那時候我就和你說過,男人不能離你太遠。知青考上大學抛妻棄子的例子這三個月也不少,可你就是不信。當初非要支持他考什麽勞什子大學,現在好了,他跑了,你這肚子裏的還有你怎麽辦?”

這番話信息量太大,但林甜還是聽明白了,她結婚了,肚子裏還有了娃。我的天啊,這跨度也太大了。

還有楚辭這個名字,為什麽這麽耳熟。

林甜大腦飛速運轉,原主的娘已經自己進門了。

她在外面屋子裏的飯桌坐下,又開始叨:“二丫啊,我上次說你改嫁那件事你考慮得怎麽樣了。我給你看好的那位隔壁村裏的王有財,雖然今年三十多歲了,但人家沒結過婚,也不嫌棄你肚子裏這一個。他說了,願意把孩子當自己親生的。而且彩禮人家給一百塊,你這是二婚,已經不算低了。”

這還有隔壁老王的事啊。林溪越發覺得連這一幕和這番話都熟悉得不得了,林甜腦仁子突然發疼,就這麽突然暈了過去。

張臘梅看到閨女就這麽倒下去,想說的話也止住了,人都被吓了一跳。好在這是泥土地,摔下去也不算疼,肚子裏的孩子也沒有什麽問題。

張臘梅還指着閨女二婚彩禮呢,只好任勞任怨把她抱到了床上。還真別說,她生了兩個女兒,個頂個的漂亮。老大嫁給了縣裏的廚子,老二更是在她的謀算下,嫁給了來村裏的知青。可惜,老二不靠譜,把人放跑了。

沒多久,林甜就醒了過來。她這一暈,原主失去的記憶也恢複了。她更是知道,自己那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是從哪裏來得了。

能不熟悉嗎,她穿書了。還是自己看過的一本叫做《九十年代致富記》的男頻文,至于林甜在書裏是什麽角色,她是書裏白月光男配的早死妻子。

白月光男配叫做楚辭,他出生軍人世家,父親卻在他十五歲的時候犧牲在了戰場上。不過爺爺奶奶還在,還有二叔和姑姑其他親人。

不過那會兒家裏出了變故,爺爺因為奶奶的成分問題被攻擊。于是在十七歲的時候,他跟着母親改嫁了。

母親改嫁的繼父家裏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,于是在高中畢業後,楚辭就下鄉了。

他本來沒有在鄉下結婚的打算,可惜被張臘梅算計,故意要林甜在他路過的時候失足落水。楚辭救了林甜,于是兩人結婚了。

婚後一年,高考恢複。楚辭和林甜商量考大學的事情,林甜一向沒主意,自然不會反對。楚辭上大學離開前承諾她,一個月後就來接她去京市。

可惜原身等啊等,這都三個月了,楚辭連一個字都沒和她聯系。

林甜嘆氣,當然沒有什麽聯系了,楚辭企惡裙八八三〇妻柒勿三溜更新本文為了救男主,現在已經失憶了。

書裏的劇情接下來就是原主七個月難産而亡,一屍三命。終于趕回來的楚辭得知這個噩耗,也恢複了記憶。

他也因此怪上了自己,不算遷怒男主,卻也無法面對他們一家。于是楚辭謝絕他們每次登門而來,最後成了男主無法忘懷的救命恩人。

林甜看這本書的時候,和許多讀者一樣,對楚辭又愛又憐。可想到自己現在成了他那個倒黴的早死妻子,卻只想罵娘。

她把手放到了肚子上,根本沒有任何感受。所以,她肚子裏真的有兩個娃了?

她一動,張臘梅就知道林甜醒了。

于是張臘梅拉長嗓子喜悅道:“二丫啊,你可算醒了。你要是出了什麽事,當娘的可怎麽活啊。”

林甜緩緩睜眼,心裏卻不屑的想道:應該是舍不得那一百塊彩禮吧。林家很是重男輕女,當初原主嫁給楚辭,她娘就要了二百塊的彩禮,嫁妝卻只有五塊。婚後更是時不時來找林甜哭窮,家裏有什麽順什麽,從來不考慮女兒。

現在更是,沒多久,就要重新嫁女兒了。把剛剛二十歲的原主,嫁給比她大十幾歲的男人。原主性子怯懦,卻在等楚辭回來這件事上十分堅持。所以七個月的時候,一個人摔倒而難産。也不知道,這到底算是好事是壞事。

不過,現在自己穿過來了。她一定會改變劇情,不會再難産。林甜已經想好了,過幾天她把家當賣了,自己坐火車去京市找楚辭。

失憶怎麽了,他還能不認老婆孩子。

于是林甜坐起身看向張臘梅,語氣堅決道:“娘,你別勸我了。孩子他爹一定是有事絆住了,我都想好了,我得去找他。”

張臘梅雙目睜大,不敢置信道:“二丫,你瘋了。他要是不認你,你人生地不熟,還懷着孩子呢,你到時候怎麽辦?再說了,這麽遠的路,你要是遇到了危險可怎麽辦啊?”

她也不是只為了彩禮錢,畢竟孩子是親生的,也是有些擔心的。當然,只有那麽一點。更重要的是,二丫走了,那一百塊的彩禮不就沒了。

林甜自然不會被她三言兩語吓到,她又不是膽子小的原身。坐個火車而已,對她來說不是一件難事。反而繼續待在村裏,才是她不能忍受的。

鄉下地方小,誰家出個事滿個村子沒一會兒就知道了。

更何況林甜這事,她本來就遭人嫉妒,楚辭走後風言風語更是不少。

所以,為了能去大醫院生孩子,也懶得聽這些人每天碎嘴子,她肯定是要離開這裏的。

她不是原主,對重男輕女的家裏沒有感情。爹媽只把兒子當寶貝,女兒就是可以為他們換取利益的物件。就算對她有感情,卻也比不上兒子的十分之一。

這樣的原生家庭,當然是能離多遠離多遠。

林甜在現代社會是在孤兒院長大的,她本就比其他人對感情更淡薄一些。

于是她半哄半騙道:“娘,隔壁那個女婿和大學生女婿哪個更厲害,你分不清楚嗎。等我找到孩子他爹,我就讓他把林楊也接到京市。到時候林楊也是城裏人了,再找個工作,娶個城裏媳婦兒,你和我爹還怕不能享福嗎?”

張臘梅聽完,也糾結了。她雖然覺得女兒不敢忽悠她,但女婿可不是好相處的。于是她問道:“那楚辭連你都不管了,還能管你弟。”

林甜挺了挺只有一點的肚子,語氣自信道:“娘,那是他不知道我有孩子了。俗話說得好,母憑子貴,等我找到他,告訴他懷孕的事,那肯定就簡單了啊。他那人心軟,你不是知道嗎?不然那時候,他也不會娶我了。”

張臘梅一聽,覺得有些道理。于是想了想說道:“你說得也有些道理,等我回去和你爸商量一下。你先好好休息,好好養胎,孩子現在可是咱們全家的寶貝。”

林甜假笑道:“娘,你放心吧,我和我弟還指着孩子進城享福呢。”

張臘梅看她想得明白,叮囑了幾句終于離開了。

林甜送她離開,關好門才松了口氣,可算是走了。

原主這身體有些太弱了,不然也不會難産。

林甜這會兒就覺得有些氣虛了,她根據記憶找到了家裏的白糖,用那非常具有年代感的搪瓷缸子沖了杯糖水喝。

又休息了一會兒,馬上就要中午了,林甜決定吃點好的給自己和孩子補充營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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